关于邀请区政协智库成员列席政协第六届舟山市 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函
各位智库成员:
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在东港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选举有关人事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列席会议时间、地点
(一)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地点:舟山君澜大饭店一楼大厅;
(二)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参加区政协数字化工作推进会暨智库成员聘任仪式,地点:东港商务中心5号楼1楼1号会议室;
(三)2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列席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地点:普陀大剧院;
(四)2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15列席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地点:普陀大剧院。
三、其他事项
(一)会前请减少不必要的集聚活动。除有明显症状且身体条件不允许之外,应参会人员均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会议。
(二)请各位智库成员合理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并列席会议,一般不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于2023年2月3日前联系会议秘书组。
政协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