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
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在东港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选举有关人事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会期和报到时间
会期5天,2月13日至2月17日。报到时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三、报到地点
舟山君澜大饭店一楼大厅。
四、疫情防控
(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会前请减少不必要的集聚活动。除有明显症状且身体条件不允许之外,应参会人员均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会议。报到途中请全程佩戴好口罩,报到时请填写健康情况表,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抗原、核酸结果。
(二)严格遵守大会纪律。除参加本次会议活动外,原则上不得外出或者接待访客;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按照会议请假制度,须报会议秘书处书面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请按报到时间到会议驻地报到,不要带随员。请出席(列席)人员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二)请全程列席人员携带衣服和洗漱用品。
(三)参加各次全体会议,请六届区政协常委会成员着正装。
(四)出席政协全体会议,认真协商议政,充分反映民意,积极建言资政,更好凝聚共识,是每一位委员应尽的政治责任。请各位委员合理安排好工作,除因病或承担中央和省市委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不能出席外,其他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五)请区级新闻媒体派记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