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进一步提升的建议
民盟普陀区支部反映:我市不少市民,为了方便快捷接送孩子上下学,往往会选择开电动自行车,但是常常忽视了交通安全,没有给自己或孩子佩戴头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交警部门对全市学校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情况进行多次测评,在最新一次测评中,警部门共抽查了全市21所中小学校,评判标准为家长、孩子均戴头盔为“合格”,任何一人未戴为“不合格”。在早高峰测评时发现,普陀、新城、嵊泗较好,所有学校电动车头盔佩戴率都超过90%;定海相对较差,所有学校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低于90%,甚至超过一半的学校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低于70%。而在晚高峰测评时发现,学校学生、家长头盔佩戴率更低,定海的沥港小学、白泉小学、舟嵊小学、海山小学、定海小学都低于50%。沈家门一初仅有4%(即50辆电动车中仅有2辆的家长和学生均佩戴)。
不少事故案例显示,学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更易遭受伤害,而驾乘电动车正确佩戴头盔可最大限度保护头部安全,大大降低事故伤害。
目前我市创城攻坚行动还在继续,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特建议如下:
1.学校利用班队课、晨会课要进一步教育学生,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乘电动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
2.学校发放相关倡议书,提醒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家长和学生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合格的安全头盔。
3. 利用上学或放学高峰时段对骑乘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引导驾驶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4. 交警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