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教育新政配套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王黛岚反映: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规定,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中央“双减”文件中提到的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措施,是前所未有的;“双减”《意见》并没有“一刀切”取消校外培训,而是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间中开展学科培训,不得进行超标超前教育,同时开放了非学科培训。
切实给学生减负,是“双减”意见下发所要达到的目标。但仅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还无法完全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正确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原因是:校外培训热之所以存在,除了某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超标超前教育、搞焦虑营销之外,还与一些学校教育质量无法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单一的成才选择导致基础教育存在应试化、竞技化倾向有关。因此,禁止学科培训机构资本化,限制其逐利,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校外培训焦虑;但如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存在不均衡,中考之后的普职分流被家长担忧变成普职分层,家长找校外教育机构对孩子进行培训的需求还是会依旧存在。只要普职分流还是实际上的普职分层,家长对孩子上中职有“恐慌”,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竞争就难以降温,也就难以把学生和家长从学业负担中解放出来。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首先必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开展个性化与多元教育,尽可能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教育需求。
二、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机制。鼓励学校和社区履行更多教育职责,创新性开展形式多样的高质量、公益性、普惠性的课后服务与假期托管服务。如果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质量低,就难免会出现家长请“私教”或者送孩子去地下培训机构的问题。
三、加强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设立更多的公办托育机构和幼儿园,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给予二孩、三孩家庭生育津贴、住房补贴、税费减免等奖励政策,切实回应普通家庭的现实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增强二孩、三孩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解决职工生育的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与评价改革,让家长理性对待培训。一是开展职业教育长学制工匠培养试点。参考医学专业长学制“3+3”或“4+3”方式,以每一高职院校最具实力的专业为试点,开展统筹一贯、长学制学生培养。二是向高职学生开放升学渠道。在打通‘高职与应用型本科’渠道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建立校际间学分转换平台,让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转移学分方式升入本科院校3、4年级继续攻读本科学位,构建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直至专业硕士、博士的独立职业教育体系,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考生的吸引力。三是采用灵活、切实有效的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将参与工匠培养的企业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工匠培养,同时享受高技术技能人才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只有把职业教育建设为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才能推进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淡化学历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