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关注南太组织公海登临检查措施下我国远洋渔业面临的风险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朱晓莉反映: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第11次年会于今年年初召开,会上审议通过了公海登临检查等重要养护管理措施,提出了捕捞日志等一些新的履约要求,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要求提出,登临检查中若发现船只存在任何不合规问题将被视为非法捕捞并被列入IUU(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黑名单。南太平洋公海是我国远洋渔业重要渔场,我国是该海域重要捕捞方。公海登临措施的实施对我国远洋渔船国际履约提出更高要求,稍有不慎将影响远洋渔业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国际影响,影响我负责任国家形象。
一、主要存在的风险
一是远洋渔船“一年一检”易出现“船证分离”。国际渔船检验证书为“有效期5年”,实行一年一检验。远洋渔船从南太平洋返回国内年检,单程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要做到“船不离证”必须每年花费6个月时间回国年检,将严重影响产业效益。按目前惯例,为避免渔船频繁回国,船检证书到期前会委托冷藏运输船捎带证书原件回国,由国家船级社(CCS)结合“免登轮”政策和国家船级社境外机构检验签署合格,再由运输船捎带至渔船的方式进行年度检验。在证书被捎带回国的过程中,在境外作业的渔船与证书存在4-6月“船证分离”期。如2022年8月,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华鹰815”远洋渔船被美方非法登临,因船检证书被捎带回国无法出示而受到制裁。
二是捕捞许可证换证时间受限且与生产周期存在冲突。远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须重新审批换证,且换证审批必须与远洋渔业企业资质年审同时上报,而远洋渔业企业资质年审上报时限一般为每年三、四月份。该时间段是远洋渔船主要生产作业时段,通常难以做到回国换证。若等取得新证后由冷藏运输船捎带至公海作业渔船,从证书到期至新证书到船,将存在2-3个月时间“证书失效”期。在这期间,若渔船遇登临检查,将面临证书不齐全的风险。
三是远洋船员文化素质与当前渔捞日志填写要求存在差异。根据南太组织最新履约要求,所有生产渔船均应按要求填写渔捞日志,详细记录捕捞生产数据,内容包括捕捞位置、作业鱼类、产量、渔获物是否在船上食用、误捕鲨鱼情况等。渔捞日志作为登检内容之一也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相较于远洋渔民整体文化水平,渔捞日志填写内容较为繁杂,稍有不慎容易出错。如2022年舟山一远洋渔船因误捕2条鲨鱼,放生后留存数“0”误填成了“2”受到处罚。
二、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统筹,结合当今国际形势和远洋渔业生产特点,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探索优化渔船检验、捕捞等办证换证途径,激发产业兴旺新活力。如通过远程审核、提前续证、调整换证时间等手段尽可能规避远洋渔船“船证分离”的风险。
二是强化预警,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监管理念的现代化转变、监管机制的科学化转变、监管手段的信息化转变。提升远洋渔船管理信息化、渔船可视化、实时化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渔捞日志、船位船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切实保障渔捞日志内容的完整性、填写的规范性及数据的真实性。精准船位船况检测,及时反馈违规风险,督促整改,降低企业涉外履约违规风险。
三是强化引导,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国际履约能力培训。依托远洋渔业人才培训中心,积极推进履约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远洋渔业履约宣传及培训工作,确保我国渔船生产活动符合规定要求,提升远洋渔业整体规范化水平。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