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亟待完善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唐伟反映: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规模下降,总和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数量走低,低生育成为我国面临的严峻现实。今年以来,“三孩时代”正式来临,但生育、教育、就业等政策与配套措施缺乏,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孕期女性合法劳动权益保障等焦点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生育政策及保障措施待落实。现有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不足,制约了三胎意愿。在妊娠环节中,三胎孕妇中有较多的高龄产妇,需要专业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专案管理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来保驾护航,高危孕产的保障能力不足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托育机构数量的不足,公共托育服务缺失,新生父母在结束产假后,工作时间紧且任务繁重,父母年事已高无暇顾及,存在三胎无处托育的尴尬。以普陀区为例,全区有4家通过备案的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另有9家公办幼儿园同时兼有办托功能,主要分布在城镇地区,共能提供413个托位,无法满足较多的托育需求。截至2020年,全区约6700名婴幼儿,平均每个托位要对应16名婴幼儿。
二是教育政策及相应保障待落实。教育“内卷”、教育资源不均衡等因素,降低三胎意愿。教育成本在养娃成本中占较大比例,据《中国儿童2019发展报告》,60%儿童参与课外辅导,平均一周6.6小时。绝大部分中产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30%,且逐步上升,其中校外补习占家庭教育支出62.4%,为最大支出。同时,东西部教育资源分布差异明显,较多家庭为竞争优质教育放弃多胎。据《2019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软件市场研究报告》,2019年北京市每44名初中生就对应1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全国平均值为480:1,排名较低的贵州超过2000:1,舟山市普陀区平均每15名初中生对应1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
三是女性待遇及相应保障待落实。由于当前孕期女性合法劳动权益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生育多孩将导致女性在就业市场增大遭受辞退、降薪、调岗等就业歧视。比如我国法定生育假期为98天,却没有明确男性法定陪产假期,实际中有的少则3天,多的也仅10天左右,使产后妇女面临独自带娃困境。同时,因当前国家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脱岗期间给予的生活津贴没有形成统一政策体系,导致不同地区发放天数、计算方式和发放力度存在差距。以浙江舟山和宁波为例,舟山市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为员工所在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而宁波的计算方式为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而据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表示,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达42.9%,女职工为保障工作收入不得不降低生育意愿。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多孩友好生育环境。软硬件同步,健全公共多孩生育体系,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套等硬件设施建设,积极支持社会托育机构发展壮大,为三孩生育家庭提供良好生育、托育等服务。
二是完善优质教育服务供给。加大师范类大专院校支持力度,加大乡村优秀教师等优质教育资源倾斜力度,加大欠发达地区教育政策和资金投入,通过委培等方式积极引导鼓励高学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从事教育行业。
三是强化劳动保障制度刚性。完善女性劳动就业保障制度体系,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对就业女性合法权益保护的刚性约束,特别是要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等市场主体的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监督。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