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存在难点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唐伟反映: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加强政府财政运行管理监控,进一步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各地政府财务报告实际编制中,还存在部分困难,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确认核算困难。公共基础设施因投资存量规模普遍较大、跨度时间长,且重建设、轻管理、历史资料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虽已投入使用,但无法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历史成本获取难。公共基础设施评估值认定难,据财会(2018)34号文件,对不适用历史成本原则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按评估值入账。但实际中因公共基础设施评估费用较大,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主体既无动力也无经费开展公共基础设施价值清查和评估。同时,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多,一项公共基础设施通常由多部门共同负责,权属关系确认困难。如修建码头,建造涉及交通、国企等部门,后期维护管理权属关系又转移给乡镇管理,再加上资金来源复杂,权属关系确认核算较难。
二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分析处于初期阶段。因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还处于初期阶段,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公开程度还未达到应有水平,财报信息的应用也还在探索过程中,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特别是基层财政编制的报告)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往往只是为了编制而编制,基层财政财报信息使用者有限,甚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分析结果并不重视。虽然现在编制中已经提供了一些分析指标和分析模板,但实际编制比较简单和机械,无法很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政府财务报告分析结论应用未能很好地落到实处。
三是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财务工作需规范细化。财报编报任务重,基层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基层编报人员往往身兼多个岗位,编报时间紧张,短时间内难以编制出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内容。同时,县区对乡镇管理模式不够明晰。乡镇管理模式“乡镇一级政府”和“乡财县管”模式同时存在。乡镇虽作为一级政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并做为独立的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主体,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区级财政与乡镇预算单位间存在拨款关系。乡镇不设国库和非税专户,乡镇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区级国库。乡镇财政专户支出由区级财政非税专户拨付给各乡镇预算单位,但财报中财政专户支出只能与本级预算单位进行抵消,无法在上下级财政之间进行抵消。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确认核算工作。自上而下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清查、核算入账,统一政策要求和步骤方法,指导下级单位做好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全面清查。出台专项清查方案,配备专门人员和经费,对历史成本无法获取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评估或按照重置成本进行核算。
二是探索分析指标和分析结论实用性方法。进一步挖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潜在使用者,扩大政府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范围。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调整财报分析指标,得出更加实用和有针对性的分析结论。分析结论需从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出发,重点内容需详细说明,进一步增强分析结论的实用性。
三是细化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财务工作。因财报编制涉及内容较广,需要合并财政、预算单位、下级财政、国有企业等主体的报表进行相关处理,编报要求较高,并且要做好后续财报的审计和公开工作。因基层财务人员配备不足,一人多岗现象比较普遍,建议安排专人负责财报编制。进一步理清区对镇(街)管理模式,规范区与镇(街)拨款流程。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