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发展中的“在线教育”亟需重视规范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09

区政协委员林韩群反映:近年来,“在线教育”发展迅猛。尤其在2020年似乎被按下了快进键,呈飞速发展态势。特别在疫情期间,为响应“停课不停学”的号召,“在线教育”市场需求短时间内显著增长,为抢占市场份额,大量课外培训机构从线下转到线上,在满足学生教育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亟需重视规范。

一是师资履历造假,夸大效果宣传吸引眼球。自去年以来,“在线教育”如雨后春笋般疯长,打开电视、电脑、手机app,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各种“在线教育”宣传,而且都是打着“名校、名师”的旗号,对老师的资质和履历进行包装和美化,“清华、北大”毕业的辅导老师随处可见,更有请来演员演“老师”身份打广告的。试听时往往安排比较好的老师,到正式上网课时换成了其他低品质老师。“保证你成为写作小能手”、“数学难题再也不在话下”……,教学广告宣传满屏都是“神奇的教育效果”。

二是超低价营销,用各种优惠措施吸引家长。为抢夺客户,扩大用户规模,抢占市场份额,不少“在线教育”机构为吸引客户,以各种诸如“916节课,再送**学习包”“1920节课,再送价值399元大礼包”“2935节课,再包邮送教辅材料”等等超低价来吸引用户购买课程,并通过打折、返现、分期付款等各种优惠吸引学生家长,出现诸多宣传不实、质量不高、服务不佳以及超期缴费、卷钱跑路等乱象。

三是机构间恶性竞争、缺乏监管,实际教学效果堪忧。教育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其核心竞争力在于质量,而非流量。而当前很多“在线教育”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营销上,以电话轰炸、网络刷屏为主要营销手段,有的家长甚至一个月能接到近百个“在线教育”机构推销电话,这种过度营销让家长不胜其烦。因缺乏相关监管,“在线教育”机构间的恶性竞争、野蛮生长,逐渐偏离了教育本心,一些教育平台将盈利模式建立在让孩子尽可能长时间地使用在线教育平台上,而不是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导致课程品质低,教学效果差。

在当今互联网快速发展时代,“在线教育”市场存在“刚需”,发展潜力巨大。而“在线”只是手段,核心还在于“育人”,因此绝不能任其野蛮发展,而应设置好行业门槛,切实把好监管关,确保教育质量关。建议:

一、要建立“在线教育”学习产品管理平台,确保产品质量。要对各类线上教育平台App推送的学习产品,包括教育(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履历)、开班情况、学生数量、收费标准等信息统一录入管理平台,并对学生、家长及相关监管部门开放查询权限,进一步确保各类线上学习产品质量,促进线上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二、要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确保“在线教育”平台规范运作。“线上教育”培训内容多、类型也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涉及教育、市场、网信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要加强对线上教育平台以及各种教育App的联合巡查和监管,关注教育平台网络广告的真实性和广告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注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教育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线上教育机构的“事中监管”,做到“事前资质审批,事中备案审查,事后严肃问责”,以此规范其经营运作,治理教育培训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处罚惩治力度,确保“在线教育”平台合法合规。加强定期网上巡查,加大对违规培训机构的惩治力度,对诸如包装名师、虚构教师资质、超标超前教育、应试导向内容、虚假宣传、恶意夸大教育效果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不合格、不科学的教育(培训)产品,严格勒令其下架整改;对同一个培训机构被投诉累计达到一定次数(6010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屡教不改的,应撤消其经营许可给予关停处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并对企业的诚信问题在相关企业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四、要建立健全法规条例,确保“在线教育”平台良性健康发展。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在线教育”这一新生教育业态,支持、规范两手并举,积极加以引导、培育,促进这一新生业态良性健康发展。要合理设置行业门槛,重点解决合法合规办学、课程质量提升、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三大问题。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反应,加快研究制定针对互联网教育的专门法规和条例,建立从资质准入、审批备案、教育审查、事后监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尽快扎紧“在线教育”监管篱笆,确保其良性健康长远发展。

返回上页】【打印】【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ptzx.putuo.gov.cn) 版权所有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 电话:0580-3019377 邮箱:ptzx@putuo.gov.cn

浙公网安备 330903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