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区政协文史委、民进普陀支部反映:共享单车因其扫码即走,随取随还的特性,在方便市民短途出行、解决“最后一公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推广和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乱停乱放的问题,不仅影响市容,而且还给交通安全、小区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东港一期有相当规模的共享单车涌入无物业的自治小区和开放小区,小区内出现:挤占居民非机动车停车位;停放不规范损坏绿化;机动车非机动车刮擦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了社会治理的新难题。(详见附图一、图二、图三)同时,共享单车维运单位清运滞后,上报到清运一般需要3-5天时间,清运后的不到半天又是堆车依旧。
由于停车锁车范围划定不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增加清运频率,合理规划停车锁车范围,细化对单车使用人违停规劝、处罚标准等。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管理规定。
由于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游离在城市管理办法之外,建议借鉴、学习上海、杭州等地的先进经验,由城管局牵头,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为加强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共管共治,形成协同管理。
二、强化车辆监督管理。
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精简企业数量,在运营期间通过对产品质量、服务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借鉴其它地市先进做法,由城管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后续停放问题,不允许共享单车进入小区,要求运营商提高清运能力,发现多次乱停乱放及不文明停车行为,对企业进行约谈和惩戒。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由城管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局,与运营商配合宣传共享单车的正确使用和放置规则,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者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损毁共享单车等的行为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警示,有效约束乱停放等不文明用车等行为。
四、建立并健全用户“诚信”名单。
利用单车运营商的后台用户数据设立诚信名单,对不诚信的单车使用者通过提高使用费用、增加押金、限制使用等措施提升其违约成本。对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不诚信使用者,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将其纳入共享单车诚信的黑名单。
图一莲洋大观2幢进口
图二安康花园南区9幢
图三莲欣公寓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