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消除我区城区道路树木遮挡信号灯、刮擦车体的建议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6
区政协委员蒲斌军反映:近年来,根据《舟山市主通道两侧森林景观提升实施方案》的三年改造计划,全区主通道两侧的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力改善,森林景观也得到了长效提升,打造了具有显著海岛特色的景观廊道。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一些道路上树木的生长情况已经影响到了交通信号灯的可见性,并造成了车辆刮擦的问题。以普陀东港海珠路和海莲路十字路口的主干道为例,树木生长茂密,导致交通信号灯在枝叶间隐约可见,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分辨状态。许多市民和车辆在该路段过马路时不得不费力张望,有的市民甚至“随大流”过马路,造成一定的交通混乱。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引发了多起刮撞事故。另外,在海天大道东港街道附近,客运大巴行驶时与树木枝干刮擦,发出巨大声音,令乘客恐慌,甚至可能伤及乘客。
根据我国交通规则第28条规定,道路两侧树木和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不得影响交通设施、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和通行。为了确保交通安全,保障市民出行,建议园林部门和交警部门协调行动。一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城区道路上因树木遮挡交通设施而影响通行和引发刮擦事故的地点,对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和登记;另一方面,园林部门应对这些树木进行及时修剪,以确保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