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治力量深度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17

 民盟普陀区支部反映: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决定着一个地方的综合竞争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浙江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但存在相关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率低、企业订立相关合同不规范、涉企政策发布较为分散、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平衡等问题。律师作为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发挥作用仍不够深入,需求端和供给端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信息差等。

因此,建议:

一是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经信、市监、人社、审招、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搭建统一涉企平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诚信、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联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保障。

二是加强律师等法治力量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舟山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大中小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精品化、团队化发展,鼓励律所开发涉企高端法律服务产品。加强资源庞大的公职律师的专业培养力度,定期开展公职律师到专业法制部门跟班学习,或扩充到基层执法一线锻炼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自贸区等专业法律人才培养力度。

三是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根据市场主体分布连片化、法律服务应急式的特点,扎实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普惠式法律服务供给,创新个性化法律服务,探索菜单式”“应急式法律服务项目,更新完善小微企业法律体检包,法律培训包,依托人工智能、12348浙江法网等构建分层式推进格局,构建点线面、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顾问服务业态,实现法律顾问及时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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