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普遍反映法院立案难的问题亟待重视
民盟普陀区支部反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浙江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因素之一。律师、企业反映法院立案难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随着全市各基层法院案件数量的逐年递增,审判人员、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工作压力也与日俱增,案多人少是目前基层法院存在的普遍现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移动微法院)线上立案后,存在简单的一刀切的情况,无论任何案件均会未经当事人或代理人允许转为诉前调解的状态;线下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会被告知:号已取完,一个月以后才能立案等回复。部分案件在进入诉前调解状态后无任何状态更新,未有法院或调解员联系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更有部分案件超过一个月原定调解期限后仍未进入立案程序。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律师执业权利,同时也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为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推进诉源治理普陀模式迭代升级。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解决服务,坚持解难不懈怠。畅通合作机制,加强沟通衔接,联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实效性。建议由法院牵头司法行政部门、社会治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纸质立案和线上平台中的所有超期案件及存在数据问题的历史案件清理完毕,并定期调度法院清理进度。
二、加快便捷服务,坚持治理再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对一方当事人无法联系、涉企案件等明显不适宜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予以立案。对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时时跟踪反馈,设专人专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缩减调解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驻人民法院的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近几年法院退休的员额法官、有相应工作经验的政法队伍退休干部返聘进入到驻法院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诉前调解结案率。
三、升级增值服务,坚持监督不停步。法院向上争取政策,进一步扩充员额法官,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考核细则。同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司法监督员制度,及时提升法院服务质量,推动解决问题标准化、机制化、常态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