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循法治路径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民盟普陀区支部反映:今年我省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三个“一号工程”之一,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为保障不断提升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是政府近年来不断推进的一项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如相关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法治氛围进一步形成等等。但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距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破坏营商环境的不当执法问题还较突出。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随意执法以及“运动式”监管和“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领域监管部门多、事项多、人员多,重复监督、重复执法的问题时常发生;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时松时紧,执法不规范、不公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二)法治人才队伍较为薄弱。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人员断层、缺员现象严重,法制人才培养使用缺乏举措;缺员、混岗现象普遍。在编和非在编执法人员结构倒挂,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参差不齐,优秀执法人员多年来呈持续流出状态。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要素保障仍显乏力。虽然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少,但对新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针对营商相对人的法律咨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建立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方面能力不足。在融资保障方面,工作机制不够灵活,企业抵押担保形式单一,抵押贷款额度偏低,隐形成本较高。
(四)保护企业权益的司法支撑还需强化。营商领域审判质效有待提升,个别案件审理期限较长,特别是破产案件财产清理难、处置变现难、企业重整“再生”难,导致破产审判工作程序繁琐、处置周期长,市场主体获得感不高。在企业合规改革方面,第三方评估小组组成人员专业对口性不强,整改效果无量化评价体系。
二、意见建议
实现普陀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是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如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手段,改变以往“以罚代管”的执法方式,尽量把问题解决在执法决定送达前,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杜绝各执法部门自行加码、随意提高指标要求或者自行创设执法指标的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责清单,对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的企业,给予合理的容错空间和整改机会。
(二)提升专业队伍素质。重视法制机构人员梯队建设,加快提高公职律师配备率,进一步增加招考和选调力度,推动建设以法律专业团队为核心,同时配备一批在环保、测绘测量、特种装备、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等专业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执法人员,提高团队整体素质水平。
(三)切实聚齐要素支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知晓政策、明白政策、会用政策,着力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统一咨询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执行跟踪,提高政策执行质效,让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要全力破解融难题,吸引和聚集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深化信贷便利化专项行动,引导银行机构对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同行业推出差异性金融产品。
(四)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审判机关要尽快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发挥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功能,加大加快对侵权行为的审判力度。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因企制宜”帮扶一批诚信企业,对于在不良信息披露期限内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并申请信用修复的单位开展信用修复核查、认定,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信用状态,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