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狗伤人事件的几点建议
区政协委员顾艺萍反映:安阳“狗伤人”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不文明养犬致犬伤人事件再次上了头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已成为很多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但随之产生了犬只滥养滥繁滥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为规范养犬行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颁布实施了《舟山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已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尽管这样,狗伤人事件还是无法完全遏制。据舟山广电报道,11月23日早晨,新城一只大型烈性犬从家里跑到街上先后咬伤3名男子;我区也时有犬只伤人事件发生。
文明养狗不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该落实到行动中去。因此,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合、切实严格监管。
进一步完善由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切实严格监管。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犬只准养登记、违反准养登记相关行为的查处以及狂犬的捕杀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违法携犬出户、养犬影响市容和污染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犬只收容处置,重点管理弃养犬、走失犬、无主犬的捕捉工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犬只防疫工作和犬只诊疗的监督管理,以及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狂犬病等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负责犬伤人员和狂犬病人的诊治、监测的监督管理以及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的接种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切实负责起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等建立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犬只管理相关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宣传力度,违规必将受罚。
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期间效果明显,但整治期一过,不文明养犬行为又开始反弹。针对此类现象,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既可以进行入户宣传,也可以在菜市场、超市、银行、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流动宣传。宣传中要从法律层面强调养犬人未有效约束犬只引发不良事件所承担的后果。
三、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整治工作。
对于居民小区、马路等犬只伤人易发地要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违规犬主开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刻停止并改正。并定期通过媒体将巡查结果反馈给广大市民,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对疯犬、大型犬、烈性犬存量进行地毯式排查,必要时进行联合整治、专项整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