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绿道建设及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06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唐伟反映:近年来,绿道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民生线”和提升居住环境的“毛细血管”,发挥了城乡游憩、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物迁徙等作用,但还存在建设标准不一、管护难等问题,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建设标准混乱,地方绿道不成体系。现行绿道建设涉及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等多部门,省级虽出台统一绿道网规划和建设技术导则,但地方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主体不统一和各部门规划不统一现象长期存在。以我区为例,登山健身步道由区文广旅体局按照《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标准》建设,公路绿道由公路管理局按《公路绿道设计指南》建设,浙江最美绿道舟山群岛新区滨海绿道普陀段由区住建局按省标《绿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建设,不同部门分别以单项目推进绿道建设,造成各类绿道间线型割裂。

二是重建设轻管护,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绿道作为简易设施,分布广、散,部分位于郊野,部分近海、河等环境,易损耗,养护管理需长期较大人力物力投入。但我区迄今未出台统一的养护制度,养护主体、权责不清,缺乏统一机制,导致部分绿道长期得不到及时养护,处于无人问津的尴尬。浙江最美绿道舟山群岛新区滨海绿道普陀段,建设方为普陀城投集团,建后养护本应由市政、环卫、园林三部门联合负责,但因建设方移交不畅,使绿道长期受自然侵蚀未获及时修复。

三是配套系统不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绿道分为城镇型、山地型、乡野型,除城镇型外,山地型、乡野型多位于郊野地区,地形复杂,有一定危险性,同时,随着近年来户外运动的兴起,驴友等户外运动爱好者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超范围违规活动时有发生,需要设置完备的地形图、道路标示和并配套应急救援设施。但目前,除部分登山健步道等绿道设置标识牌、路线图外,我区报警救援电话等安全配套设施未实现全覆盖,户外运动机制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我区健身步道多处山地,除路牌外尚未设置救援电话等应急设施。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建设管理机制。明确绿道主管部门,统一绿道建设标准,出台统一绿道管理养护办法,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细化权责主体落实。统一建后养护标准,统一属地管理维护责任部门,明确救援电话等应急救援设施全覆盖强制性要求。

二是健全绿道使用机制。加强绿道巡逻,明确绿道活动范围,严禁超范围活动,建立健全游客、锻炼群众等绿道使用人在规定范围内利用绿道和超范围利用时发生紧急情况后的有偿、无偿应急救援和责任落实机制。

三是推动自我保值增值。参照景区作法,探索引导民间资金积极参与绿道利用经营,反哺绿道维护升级需要。如在骑行观光绿道上通过设置绿道自行车租赁点、驿站和冷饮、小食、纪念品、玩具等销售点开发多元商业活动,鼓励群众力量积极参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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