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乡创业大学生子女入园就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建议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02
区政协委员刘优珍反映:在市、区不断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吸引下,部分大学生选择了回乡就业、创业,在选择回乡创业的同时,有部分的大学生户口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回迁依旧留在外地。该部分大学生在创业的同时,缔结婚姻组建家庭并有了孩子,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产生了,孩子的入园入学问题成了麻烦,因户口不在本地,按照普陀区教育入学相关的规定,该类孩子有房没户口属于第五类对象,在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的现在,少了就近入好园读好学校的机会,特别是就近入优质公办幼儿园相当困难。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安心在家乡创业就业,解决孩子入园就学后顾之忧。建议教育部门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子女参照我区第3类对象(简称区户有房)享受市民入园入学待遇。
1.大学生夫妻指一方为本科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2.大学生夫妻一方为本地生源(指在普陀完成义务教育,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普陀);
3.大学生夫妻有房无户口;
4.大学生夫妻一方在本地工作一年以上(以当地缴纳社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