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能源车充电专用泊位长期被占用问题的建议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03

区政协特约信息员蒲斌军反映:我市现有能源电动汽车2000辆,充电桩1000个,其中我区充电桩有98台(其中快充24台),这些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部分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

据多位新能源车主反映,遇到车辆电量告急,通过专用软件导航至充电地点,专用泊位却被各种车辆占用,车主只能束手无策干着急。为此,该信息员于近日到朱家尖大桥东港方向桥下观察,13个充电桩专用停车位全部被非能源电动车辆占用。造成充电桩长期被占用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缺少标识。充电桩周边未有能源电动车专用泊车位等提示,停车位未划分标线,与普通机动车停车位并无区别。二是缺乏管理。多数充电桩周边未设置监控设施,巡逻管控力量相对薄弱。三是缺少处罚。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条例,对于长期占用新能源车辆专用泊位行为实施处罚。

    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社会的一种趋势。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充电设施不完善、专用泊车位被占用的问题也将日益突出。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方便市民及游客新能源车辆的充电,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设点位,完善标识。增设公共区域充电的点位,提供给能源电动车辆的充电服务。对充电桩及停车泊位进行再设计,划定专用泊位标线,增加“禁泊”标识,禁止非能源车辆停泊。另外,在原有车位基础上增加物联网车锁,有效解决占位问题。

二、加强管理,有效运营。安装监控设备,加强日常管控,对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录、处罚。由于充电桩的服务内容及维护和支付结算等涉及面较广,应该鼓励专业能源企业参与运维管理,方便车位引流管理和车主及时完成充电。

三、专题研究,出台政策。专题研究占用新能源汽车处罚条款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占用专用泊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地方法规给予一定的罚款。

附图:朱家尖大桥下长期被占用的专用充电泊位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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