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不积极作为建议全面整顿
支部反映:志愿者队伍是创城过程中一支生力军,他们尽心尽职,默默奉献,为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创城首战告捷,部分志愿者服务的热情和质量有所下降。以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为例,绝大多数志愿者能遵守值勤纪律,做到“准时到岗,按时离岗”,但对于涉及劝导内容的诸如劝导教育非机动车不越线停车、不闯红灯,劝导行人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等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部分志愿者抱着“打卡”的心态,把应尽的职责抛到了脑后,不主动劝导,不积极作为,且此种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当交通协管员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一旦起了争执,就近的志愿者往往选择在一旁观看,摆出一幅“与已无关,高高挂起”模样。
造成志愿者不积极作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志愿力量分配不科学,劝管人员在路口扎堆,影响工作效率外,还有如下的几个原因:一是认识不清。部分志愿者尤其是企事业单位派出的志愿者对志愿服务存在一定的误解,在身份认同上存在偏差;二是不敢劝导。面对不守规则的市民,生怕在劝导过程中引发纠纷,处理不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工作和心情;三是缺少监督。创建办对志愿服务情况多以出勤情况及是否有看手机、聊天等违规行为,而对不积极作为的行为通常不作提醒和通报。
面对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打卡”“出工不出力”等不积极作为和形式主义,市民们对此颇有意见。有质疑志愿服务搞形式主义,也有将此现象戏称为“插蜡烛”,极大地损害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不利于创城的持续深入。
为打好复评迎检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推动城市品质升级、城市管理升级。2020年11月,我市出台了《舟山市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为打赢创城攻坚战,必须要依靠志愿者的力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如何管好用好志愿者队伍,让志愿者能够在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调配志愿力量。针对某些路口某个特定时段,协管劝导人员过多,可能出现人员扎堆,管理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建议创建办在调配人员时,既要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状况,也要考虑志愿力量的配比,尽可能最大限度发挥志愿者劝导的积极性。
二、加强岗前培训。针对部分志愿者身上反映出来的“不想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岗前培训,严肃志愿服务纪律。也可邀请创建办负责人或专家就如何有效劝导、化解矛盾等内容开展培训。
三、压实点位长责任。在志愿者上岗服务之前,点位长要电话或口头提早通知相关人员,要求遵守纪律,主动做好相应的劝导工作。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增加巡视提醒的次数,对发现的个别志愿者不积极作为的予以提醒或警告。志愿服务结束后,根据志愿者具体表现进行赋分,并注明扣分内容。
四、严格通报制度。创建办继续实施督查和通报制度,在原有通报内容上建议对志愿者不积极作为的及时提醒,通过调取监控、现场抓拍等方式固定证据,对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做好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