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对远洋渔业护渔护航的建议
普陀区远洋渔业协会秘书长吴全康反映:我国远洋渔业从1985年起步,经过近40年的不懈努力,远洋产业规模快速发展壮大特别是远洋鱿钓产业,已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我国现有远洋渔船2700余艘,作业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
近年来,以美国、日本为首的公海执法船在南太平洋、北太平洋公海海域接连发起密集针对中国的重点远洋作业船舶(含冷藏运输船)登临检查活动。据舟山市远洋渔业协会通报,今年1—11月,北太平洋渔场我国船只共被登检28艘,其中被美方检查17艘,被日本检查11艘。东南太平洋我国船只基本是只被美方登检,被登检15艘。以舟山为例,今年以来,美、日方在较短时间内以美籍“MUNR0”和日籍“凤翔丸”执法船为首,分别对舟山在南、北太平洋公海作业的“顺泽冷7”“普远817”“舟普5”“润达601”“金海716”“明翔808”“顺发8”“舟渔691”、“东渔1528”“宁泰26”等正常作业的19艘渔船进行无故登临检查。
为什么美西方集中力量针对中国渔船进行密集的登临检查,据业内资深人士反映:区域渔业组织缔约国未派遣公海执法船参与执法检查的,那其他参与方对未派遣执法船的缔约国所属渔船进行重点登临检查,有时还存在过度执法,如2023年10月5日07时一11时30分(北京时间),在北太平洋公海东经156度13分、北纬44度40分海域,日本籍海警“凤翔丸”执法船带着“有色眼镜”对我国“巨龙加雅2”北太鱿钓渔船进行登临检查时,仅为在焚烧桶内发现未燃烧完的半只香烟盒和船舶右弦垂直水平面呼号的一个Z字下面的一划(因鱼货转载碰撞摩擦所致有点模糊)而被认定违规,造成该渔船被处罚直接经济损失199万元。从该案例说明“巨龙加雅2”渔船已在认真履行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并将渔船废弃垃圾实施焚烧措施。但北太平洋海域风大浪高,在渔船船舷外侧处理补漆作业是存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可见日方少数执法人员在执行公海区域登临检查的养护与管理措施时自由裁量权过大,有意将问题扩大化,存在过度执法并利用执法检查之机围堵、打压中方渔船之嫌疑,渔民群众反响强烈,纷纷要求国家出手反制。
由于目前,在南太平洋、印度洋、西南大西洋公海区域有上千艘中国渔船、上万名远洋船员在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为切实维护中国渔民在国际公海区域捕捞作业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护渔护航力度。出动海警舰艇前往护航是保护中国渔民和渔船最安全最有效的方法。目前南太平洋海域没有中国海警船只护渔护航,建议组建南太平洋巡航护渔海警船队,定期开展执法护航任务。北太平洋虽有海警船只巡航护渔,但仍需增加频次,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海登临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不报告、无管制捕捞活动,依法保护公海区域中国渔民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我国远洋渔业持续发展。
二、视情提出严正交涉。国家有关部门向日本外交或海洋执法部门(海岸警卫队)适时进行严肃交涉,对日本海洋执法船登临中国远洋渔船检查过度执法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坚决抵制不公正的登临检查过度执法行为。
三、及时核查违规渔船。上级有关部门在收到外国执法船发送的执法检查通报有关我国渔船违规信息后,及时向渔船所属企业调查核实通报信息,视渔船违规情节轻重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