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汛期海上异地渔船管理存在三方面不可控因素需关注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22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区政协特约信息员朱晓莉反映:做好海上渔船避风是沿海地区防台防汛工作的重要环节。普陀区在台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依然存在三方面不可控因素导致海上渔船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引起关注。

一是锚地资源有限,避风渔船“挤兑”靠泊数量难以预估。台汛预警期,在外作业渔船根据渔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按时到附近港口避风,易出现部分锚地船只过多难以容纳的情况。以普陀区为例,共有所属各类涉渔船舶1935艘,锚地资源可供给本地船舶靠泊。但世界三大群众性渔港之一沈家门渔港位于该区,出于自然条件和供给便捷程度等考量,多数区外、市外甚至省外渔船优先选择在沈家门渔港区域避风,台风前夕来避风停泊的外地船舶最多可达600余艘,且数量无法预估,尤其以沈家门墩头码头(客运交通码头)附近锚地靠泊最多。若停泊渔船数远超最大停泊量,极易造成航道堵塞,增加海上交通安全风险。

二是外省籍船舶信息不掌握,影响管理调度效率。台汛来临前,船舶往往选择就近靠港避风。目前,省际渔船信息暂未完成互通,若属地根据风向研判需对停泊船只进行转移调度时,只能向省部门报告,由省部门出面督促渔船船籍港协助管理,流程复杂,影响调度效率。一旦这类渔船出现险情,难以第一时间与渔船船主取得联系,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存在一定风险。如2022年“梅花”台风警报尚未解除,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渔政船艇在重要出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艘福建福州籍渔船准备提前出港,经询问发现该船避风时停靠偏僻,未注意港口播放的防台消息,也收不到当地防台指令,船长不了解当地台风期间渔船管控政策。

三是不明船只靠泊难以落实监管。台风影响期间,一些从事跨省偷捕的渔船、非法不明船舶会就近到港口避风,但出于逃避监管考虑,这些船舶AIS系统、北斗定位系统、16VHF频道等均处于关闭状态,如发生险情,难以与船上人员取得联系。据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台风期间,偶有不明船只到该区海域港口附近避风。如2022年“轩岚诺”台风期间,发现在庙湾、六横海域发现有12艘此类不明船只;2021年“烟花”期间走马塘西侧、湖泥岛南侧及西峰岛周边水域也发现的船舶。这类船舶抵制与执法船只正面接触,遇执法船靠近飞速逃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对此建议

一是强化锚地资源综合统筹,评估台风频发地区的锚地供需情况,根据需求增加新的锚地,或优化现有锚地的布局和规划。加强海上巡逻和监测力度,对几个核心停泊港口停泊饱和度实时统计,及时做好渔船调度,确保合理利用现有锚地资源,减轻锚地资源短缺的问题。

二是畅通联络机制,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渔港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等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分享情报信息,协同监管,提高对船舶的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在台汛来临前做好在港外省籍渔船的备案工作,确保信息完善,提高管理调度效率。

三是强化数字监管,利用电子监控、数字围栏等手段,实现对港口和海域的实时监测,有效捕捉非法不明船舶动向,一旦检测到非法船只进入禁区或偏离规定航线,即刻触发预警机制,确保对不明船只的监管和干预能力,保障海上交通秩序,提高海上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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